《布哈里礼仪集》中的做人智慧:别把占邻居的便宜,当成自己的本事

作者:赛义德
在农村邻里有一种矛盾,别人听了觉得好笑,当事人却能争上好几年。
先说田埂。
原本笔直的田埂,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渐渐弯向了一边。我们这里叫“挪田攒埂”,今天挪一点,明天再攒一点,等到两家人真正翻脸时,谁也不肯退让。
你说他占了你的地,他说你记错了边界;你拿出旧账,他翻出新说法。明明是一条田埂,最后争的却不只是几寸土地,还有一口气:凭什么我让着你?
盖房子也常常如此。
有人盖起了大房子,院子宽敞,楼层气派,自己住得舒舒服服。可房子越盖越高,邻居家的阳光却越来越少。到了冬天,别人家屋里阴冷潮湿,抬头看看那堵高墙,心里自然不是滋味。
还有一种矛盾,就发生在自家大门口。
有些人家盖新房,为了让自家门口平坦好走,水泥一路浇出去,竟把公共路面也占了不少。自家是方便了,路过的人却得绕着走,有人称这叫“绝户坡”;碰上老人、孩子,夜行或者下雨天路滑,稍不留神就可能出事。
你说他占了公共道路,他却觉得这是自家门口,修整一下有什么不对?你嫌路窄,他嫌你多管闲事。原本只是门前的一点地方,最后竟成了结怨的由头。
这时候,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就是:“我自己的地方,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!”
听起来理直气壮,仔细想想,却未必站得住脚。
你把自家门口修得平平整整,却让行人承担不便;你把房子盖得宽敞气派,却让邻居常年见不到太阳。自己得了方便,别人吃了亏。
有人会说,邻居之间不就是这样吗?谁不想多占一点,谁又愿意吃亏?
问题恰恰在这里。
人总觉得自己吃一点亏,便是受了委屈;却很少反过来想,自己占的那一点便宜,会不会正是别人吃的亏。
农村如此,城市也同样。
住进楼房,本以为关上自家门,就能各过各的日子。没想到楼上孩子跳来跳去,板命,楼下便觉得整个天花板都在响;楼下装修的电钻一开,楼上邻居只能跟着受罪;房屋漏水,楼上楼下为了维修责任争执不休。
还有人把楼道当成自家仓库,鞋柜、纸箱摆得满满当当,仿佛公共空间只要自己先占了,就成了自家的地盘。
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理由。可一栋楼里,几十户人家过日子,如果人人都只讲自己的方便,不肯顾及别人,那么再新的小区,也能住出一肚子怨气。
《布哈里礼仪集》里有一则哈迪斯,值得我们反复读一读:
لَا يَدْخُلُ الْجَنَّةَ مَنْ لَا يَأْمَنُ جَارُهُ بَوَائِقَهُ
“其邻居不能免受其伤害的人,不得进入乐园。”
——《布哈里礼仪集》第121则,艾布·胡莱赖传述。
这句话的分量,比一句“邻里之间要和睦”重得多。
它没有要求邻居必须亲如兄弟,也没有说两家人不能有分歧。它问的是一个更根本的问题:你的邻居,能不能安心地与你为邻?
他会不会担心你又把田埂挪过来?会不会害怕你修房子时只顾自家方便,把路挤得难以通行?会不会因为你盖房子时只顾自己,不管对邻居造成什么影响?
邻居不一定是朋友。两家人不常来往,甚至生活习惯不同,都很正常。可不管关系亲疏,都不意味着谁可以随意损害别人的权益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有些人把眼前的得失看得太重,把“将来”的责任看得太轻。
只要田埂挪过去了,便觉得自己占了便宜;只要房子盖起来了,便觉得事情已经定局;只要邻居没有当场闹起来,就以为对方无话可说。
可别人没有争辩,不代表没有受损;别人暂时忍让,也不代表你的做法就合理。
有些账,今天可能算不清;有些伤害,即使后来道歉,也未必能完全弥补。对一个有信仰的人来说,更不能因为眼前占到了便宜,就忘了自己终究要为所做的事情承担责任。
当然,邻里之间的纠纷,也不能只凭一方的说法判断对错。土地边界、道路使用、房屋采光,都要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。该沟通的沟通,该核实的核实,该依法解决的依法解决。
但在争执发生之前,每个人都可以先问自己一句:
如果别人用同样的方式对我,我能接受吗?
如果不能,为什么要让邻居承受?
说到底,邻里之间真正难得的,不是两家人有多亲热,而是你知道自己有边界,我也知道别人有边界。你不必时时想着占我的便宜,我也不必天天防着你。
一条田埂,守住的是土地的边界;一处“绝户坡”,考验的却是一个人的分寸。
房子可以越盖越大,日子可以越过越好,但不能为了让自己过得宽敞,就把邻居逼进阴暗里;也不能为了自家门前方便,就让别人连路都不好走。
《布哈里礼仪集》这则哈迪斯提醒我们的,正是这件看似平常、其实并不容易做到的事:
不要让你的邻居因为你而不得安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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